•   為維護本縣空氣品質,提供民眾清淨、舒適的生活環境,新竹縣環保局依據本縣地方特性及污染特性研擬各項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策略,主要可分為「固定污染源管制」、「移動污染源管制」、「逸散污染源管制」及其他污染源管制如「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微型感設器設置維運」等面向。
      然空氣污染管制業務眾多,為落實各項空氣品質管制措施及掌握執行成效,環保局遂徵選專業技術顧問機構辦理「空氣品質綜合管理計畫」,協助統籌管理各空污委辦計畫間之橫向聯繫及垂直整合作業,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資源裡,發揮最大之執行效益,同時依據各項管制策略執行成果,研修空氣品質改善推動方向及未來規劃,以提升本縣整體空氣品質。
    連續獲得行政院環保署「縣(市)空氣品質維護或改善工作執行績效考評」特優之殊榮
  •   包含工廠、堆置場、加油站、餐飲業等,涵蓋範圍廣泛、與民眾對環境品質的感受度亦甚為密切。行政院環保署自民國81年起陸續公告指定對象污染源推動許可制度,並於84年起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空污費),藉由經濟誘因方式來促使污染者落實污染者付費之觀念。
      新竹縣環保局基於維護並持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之目標下,善用空污費專款針對固定污染源陸續推動各行業加嚴排放標準、污染源許可制度、自動連續監測、推動使用低污染燃料、辦理工廠評鑑及輔導、收費獎勵減免措施、加油站油氣回收政策、工廠自主管理檢測設備元件洩漏等,在多年積極推動的努力下,新竹縣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皆有效減少,對於污染管控成效亦明顯可見。

      相關管制計畫網頁可至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本局委託計畫成果查詢專區查詢。
  •   包含了機車、柴油車輛污染掌握,透過法令規範車輛出廠時應符合空氣排放標準,而本縣配合中央政策之推動,針對移動污染源陸續推動多項管制措施,包括使用中機車排氣定檢、推動柴油車自主管理、老舊車輛汰新車或電動機車、宣導民眾購買及使用低污染車輛、路邊攔查(檢)、獎勵檢舉烏賊車輛等。另為了使敏感族群能受到妥善的保護,減少暴露於空氣污染環境,推動及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目前本縣已完成內灣風景區、湖口工業區西區之劃設,現階段也將逐步擴大為範圍,涵蓋新竹科學園區,提醒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之柴油車輛應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及針對有污染之於車輛通知到檢。
      此外,改裝車輛的噪音近幾年也成為民眾最關切的議題,為了喝止車輛經不當改裝或操駕發出刺耳的聲音,本局也積極增設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並不定期配合警力加強噪音車輛攔查,以杜絕噪音車輛擾民。
  •   逸散污染源包含了營建工地、道路洗掃街及露天燃燒、環保寺廟等管制
      營建工地管制:採取智慧管控,針對排放量大之營建工地,架設移動式遠端監控設備,隨時掌握工地狀況;推動工地使用高效率防塵網,阻絕污染物外露;針對裸露地進行綠化。
      道路洗掃街管制: 執行轄內重點道路洗街與掃街作業;提升A級道路比例,藉由洗掃機具去除街道路面塵土量,降低因車輛行駛所引起粒狀物逸散之污染情形。此外,推動公私場所認養轄內道路洗掃,使周邊道路整潔,更可減少道路街塵再次被揚起,提升企業形象,並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露天燃燒稽查管制: 農廢露天燃燒管制,包含禁止燃燒農廢及每年稻獲期間加強重點道路巡查,及稻獲後之稻草再利用與稻草分解菌推廣,減少稻草燃燒。此外,推動紙錢減量,包含轄內寺廟配合於重大節慶封爐、空品不良期間暫時性自主封爐、環保金爐設置;推動以功代金、以功德米取代焚燒金紙,宣導民眾將購買紙錢費用,改為祭拜白米來替代,或透過四大超商捐款給公益團體;推動紙錢集中燒,針對特定節慶提供紙錢集中與清運服務。
  •   另外其他相關污染源管制,包含「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及「微型感設器設置維運」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 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制度,針對場所內CO2、甲醛、細菌、PM10等污染物進行檢測,並區分為優良級與良好級,揭露相關檢測資訊,除了展現公私場所對室內空氣品質的管理,另也提供民眾相關活動之參考。
      微型感設器設置維運: 本縣為高科技產業重鎮,內有湖口工業區、台元、竹科等,為加強空氣品質監測掌握,於工業區周邊、敏感受體、陳情熱區、交通源等區域,佈建空氣品質微型感測器,24小時掌握縣內潛在空氣污染源,讓空污事件無所遁形。 空品感測物聯網可以24小時即時監控溫度、濕度、細懸浮微粒(PM2.5)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之變化,並具備智慧預警系統,遇到監測異常情況,會立即通報稽查人員,將可快速掌握污染來源,並可藉由大數據分析,整合各區域監測數據,分析污染熱點區域及好發時段,以利加強可疑污染來源之追查。
  • 竹東
  • 湖口
即時空氣污染指標
竹東
34 良好
PM2.5
μg/m3
細懸浮微粒
移動平均 9.7
小時濃度 7
PM10
μg/m3
懸浮微粒
移動平均 6
小時濃度 3
O3
(ppb)
臭氧
8小時
移動平均
37.7
小時濃度 35.4
CO
(ppm)
一氧化碳
8小時
移動平均
0.2
小時濃度 0.25
SO2 (ppb)
二氧化硫
小時濃度 0.3
NO2 (ppb)
二氧化氮
小時濃度 11.9
更新時間:
2024-04-24 17:00:00
資料來源: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指標污染物
ND: 未檢出(表示數據低於偵測極限 2 微克/立方公尺)
2023-05-24 | 環保局 空污科 |
2021-10-14 | 環保局 空污科 |
2020-10-13 | 環保局 空污科 |
2019-10-02 | 環保局 空污科 |
2018-12-05 | 環保局 空污科 |
圖例說明